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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后悔!打韩国出租车司机的后果

法律签证 法律签证 2834 人阅读 | 0 人回复 | 2017-08-25

只要懂得一点韩国法律的人都知道,不管什么理由在韩国只要动手打人就构成犯罪(暴行罪)。暴力犯罪除了致人重伤之外,基本上都会处以罚款处罚。所以一些人明知暴力行为是犯罪,却以‘打完罚款算了’的心态下依然施暴。
但要是用这种“安逸”的心态打出租车司机,那就后悔了。

正文
01一个中国人喝酒殴打出租车司机
中国人吴某于2016年12月喝完酒回家的时候打了出租车。到地方之后,吴某把卡递给了出租车司机。但出租车司机没有问要不要发票,所以吴某对此很不满。他质问出租车司机:“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中国人,所以不问我开发票?瞧不起我呀?” 随后便出手打了出租车司机的耳光。
吴某因为此事被告到警察局。醒酒之后,吴某也深深反省所做的错误,诚恳的向出租车司机道歉,且得到了出租车司机的谅解。吴某本以后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,应该只能收到100~200万韩元的处罚。没想到法院最终判决吴某,6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2年。
吴某即将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命运。


02打了一个耳光,为什么这么严重?
本案中,吴某只是打了一个耳光而已,为什么会得到有期徒刑的缓期执行,从而面临驱逐出境了呢?虽然在韩国打耳光属于犯罪,但一般情况下只是简单的罚款而已,并不至于得到有期徒刑,更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呀?虽然打耳光的行为本身并不是很重,但施加暴力的对象选错了。
因为对行驶中的车辆或暂时停止行驶车辆的驾驶人施加暴力的话,会适用严重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。韩国《有关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的法律》(    )第5条之十规定:暴打、威胁行驶中车辆的驾驶人的时候,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。

根据该法的规定,“行驶中的车辆”不仅包括行驶的全部车辆,还包括为了营运车辆的乘客的上下车,暂时停止的车辆。虽然吴某在停车的时候,打了出租车司机的巴掌,但出租车作为营运车辆,暂时停止的时候对出租车司机施暴自然被适用了《有关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的法律》得到了从重处罚。


结语
个人觉得若我们团队办理吴某案件的话,肯定要求法院为吴某判处低于300万韩元的罚款刑。可能判处本案的法官出于好心认为,吴某既然都得到了受害人原谅,所以判缓刑省下罚款的钱。但对于中国人来说,缓期执行比罚款刑的后果更加严重。因为得到200~300万韩元的罚款说不定能留在韩国,但得到有期徒刑的缓期执行只能回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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