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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过来的申请永住权的方法

法律签证 法律签证 3490 人阅读 | 0 人回复 | 2015-11-28

上次的文章中已经告诉大家‘在韩国呆五年申请永住权’的方法。本文继续介绍永住权的申请方法之一,结婚过来的人(F-6签证)及其子女(F-2-2)申请永住权的详细方法。这种永住权叫做“国民的配偶永住”、“国民的未成年外国人子女永住”。

1、什么样的人能够申请此类永住权?

能够申请此类永住权的人为:[韩国人的配偶]或者[韩国人的未成年子女]。他们在韩国连续居住[2年以上]就可以申请永住权了。详细有哪些情况呢?

① 与韩国配偶持续维持婚姻关系
② 韩国配偶死亡或者得到法院的失踪宣告
③ 因韩国配偶的原因导致分居、离婚时
④ (离婚)抚养跟韩国人生下来的未成年子女时
⑤ 韩国人的外国人子女(F-2-2)有必要留在韩国时



2、需要提交的材料
必须要提交的材料如下:

① 申请书第34号、护照及外国人登陆证、手续费
② 财产关系证明
③ 公证的犯罪记录证明
④ 居留地证明文件


根据[申请需要]追加提交的材料:

① 失踪申告判决书
② 证明无本人过错责任的文件
③ 未成年人抚养证明
④ 韩国语能力考试2级以上或社会统合项目结业证
⑤ 韩国人未成年子女证明


结 语
写完本文肯定会有很多人加本人微信详细的咨询“永住权需要什么材料?”了。我觉得我写完文章大部分人好像看都不看就问,所以有什么疑问我建议大家白天拨打:1345咨询就可以了。当然要是希望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代办永住权的话,可以直接访问问签证负责人。本律师写本文的是因为太多的人咨询所以作为参考编写的。希望能理解。

微信 ruicaoqu
不约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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